江苏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最新消息
导语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月15日下发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月15日下发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实习生工资规定: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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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没有约定工资支付日期的,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日期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在此之前的工作日提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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