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规定

导语 已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可在此申请公积金贷款付首付,首付比例如下。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根据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情况适时调整),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南京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拓展阅读】贷款担保方式

  1、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采取开发单位阶段性担保加所购住房抵押的担保方式。在取得一般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并交受委托银行执管前, 由开发单位实行阶段性担保。

  2、购买现售商品房、存量房的,采取用所购住房抵押担保。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采取用所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抵押担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买房】可获南京京买房最新限购政策调整、最新购房政策(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房贷计算器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