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积金每年可以提取几次
导语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也就是说两次提取公积金间隔应该大于等于12个月。
南京公积金提取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时间间隔应大于等于12个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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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达最高支付限额,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核定的“个人自付”与“个人自理”金额之和,且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病人当年医保费用发票或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明细证明;
(二)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
(三)身份证原件;
(四)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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