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积金首套房首付比例

导语 南京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首套房贷款首付最低两成,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规定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全部产权自住住房、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南京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都是最低2成。

  一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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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三次(含)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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