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房能提取租房公积金吗

导语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付租金。

  名下有产权房不可以提取。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材料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其他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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