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应具备什么条件?

导语 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入学需具备相关的条件,具体所需登记入学条件见正文。

  公办学校实行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的条件为:

  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以及其他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

  (1)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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