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空气质量首次以省域为单位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较大幅度改善

导语 2021年,江苏生态环境质量继续较大幅度改善,首次以省域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更新于2022年3月3日

  2021年,江苏生态环境质量继续较大幅度改善,PM2.5浓度实现2013年以来"八连降",首次以省域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3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南京、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扬州、泰州8市达到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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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二类区 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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