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江苏率先落地 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导语 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是全国第一个出台的关于企业职工延迟退休的方案。详见正文。

  更新于2022年2月23日

  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这是全国第一个出台的关于企业职工延迟退休的方案。

  ➤江苏方案是“自愿延退”,延退后每月能比不延退多领养老金是肯定的,因为缴费年限变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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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延缴分两种情况:

  在用人单位继续就业参保的,由用人单位继续在延缴地按规定为其缴费;

  未在用人单位继续就业参保的,由本人在延缴地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至满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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