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费用怎么发

导语 2020年12月31日部分工伤人员可以领取调整后的定期待遇,本次待遇调整的项目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与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形式如下。

  南京工伤待遇发放形式

  1.工伤保险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按原发放方式统一划拨,无需个人另行申请,相关待遇已于2022年春节前发放到位。

  2.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拓展阅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查看江苏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南京工伤保险参保流程、认定指南,待遇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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