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职工异地流动需要转移养老金吗

导语 由于跨地区就业、流动越来越频繁,江苏省人社厅在新《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养老金转移规定。

  随着跨地区就业越来越频繁,江苏省2022年3月1日起实行的新《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

  参保人员在江苏省内跨地区流动的,则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办理个人账户合并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变更手续。

  新《办法》还规定,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只能保持唯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存续多重的,要予以清理;还依据国家相关最新规定,放开了省内外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进一步扩大了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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