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2021年(下)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发放通知

导语 2021年下半年南京市江宁区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发放时间为2022年1月16日(周日)、17日(周一),具体见正文。

  江宁区2021年(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发放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区自考办自行领取,领取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他人代领,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发放时间:1月16日(周日)、17日(周一)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发放地点:江宁区东新北路16号江宁自考办三楼305室。

  另:监所管理(本)毕业证书未到,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拓展阅读: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等方面国家有哪些政策规定?

  对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等方面国家有以下政策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

  非在职人员 ( 包括农民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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