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为什么一年之内不能贷款
导语 南京公积金借款人入伙伪造材料、虚构劳动关系等情形,自违规行为登记之日起1年内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有以下情形的,自违规行为登记之日起1年内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通过伪造、变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骗取公积金贷款未遂的;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已清退的;违规获得的公积金贷款已清退的。
拓展阅读:计算家庭或个人公积金贷款次数时,按以下四种情形合并计算
1、本地、异地公积金贷款次数。
2、夫妻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
3、夫妻婚姻状态存续期间,对同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各计相同的公积金贷款次数。
4、所购商品房因质量等原因退(换)房的,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至退房时已归还,且不超过贷款发放之日起一年的,不计公积金贷款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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