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慢性病待遇补充(血友病+慢性丙型肝炎)

导语 南京门诊慢性病待遇中有一些特殊说明,南京门诊慢性病血友病和慢性丙型肝炎和其他慢性病有不同,详情如下。

  1、患有慢性丙型肝炎的参保人员申请α干扰素治疗,可先办理门慢准入申请,再至南京市第二医院或解放军第八一医院办理丙肝α干扰素专项治疗限额补助,二者同时享受

  慢性丙肝使用干扰素α(普通、长效),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月支付限额为3200元,不滚存,不累计。

  2、Ⅰ类门慢病种中血友病统筹基金支付政策已进行调整,按照轻、中、重分型,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5万和10万,限额内基金支付比例为70%。

  3、下列病种门慢人员可直接到对应的专科医院就诊,无需再将其列入定点医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查看南京各类人群医保待遇、缴费标准及报销办理指南等内容,加入办事交流群。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