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慢性病有什么待遇
导语 南京门诊慢性病可以按四类补贴标准补助,此外还有门诊统筹和住院补贴的待遇,详情如下。
门慢病人在享受门慢待遇外,还享受门统和住院待遇:
1.门统:
在按规定首诊、转诊并享受门统待遇时,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提醒:门统起付标准与门慢起付标准单独计算。门诊慢性病补助限额用完后,参保人员在原门慢定点医院就诊慢性病时,无需按门统规定转诊,自下一笔费用起直接计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结算。
2,住院: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3.补贴标准:
在职职工
退休(职)人员
70岁以上退休人员
建国前老工人
起付标准
1000元
800元
600元
0元
补助比例
社区医院:70%
社区医院:85%
社区医院:95%
社区医院:100%
非社区医院:60%
非社区医院:75%
非社区医院:85%
非社区医院:95%
最高补助限额
第Ⅰ类
2000元
3000元
3500元
4000元
第Ⅱ类
4000元
5000元
5500元
6000元
第Ⅲ类
10000元
10000元
10000元
1000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查看南京各类人群医保待遇、缴费标准及报销办理指南等内容,加入办事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