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免征增值税发票开具

导语 普通发票按照不同销售额,开具方式不同;开具红字发票分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详细流程如下。

  开具增值税发票

  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1、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

  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2、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

  但已就部分销售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仍可享受免征政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若要享受免征政策,需要按规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者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才能享受。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

  1、纸质发票

  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电子专用发票

  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除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外,其他流程与纸质发票流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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