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措并举严查不文明养犬行为 扬州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
导语 江苏各地警方出击,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整治,如扬州已警方出台新规,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
更新于2021年12月15日。
江苏各地警方出击,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整治:
①常州溧阳开启犬只免疫办证一站式服务工作,累计办理犬证4700余张;
②扬州已警方出台新规,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
③在南京,市民也可通过“金陵犬管”小程序举报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
拓展阅读: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
携犬出户未挂犬牌或者未束犬链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为爱犬提供适宜的饮食和运动,按时为它注射质量可靠的疫苗,时刻关注它的健康情况,不随意给它吃人类的食物,做好定期驱虫工作,有问题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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