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购买异地二手房提取时间+材料
导语 南京职工异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以《不动产权证书》制发时间起一年内提取,购房携带材料如下。
提取时间:
以《不动产权证书》制发时间起一年内。
提取材料:
职工携带《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增值税发票、身份证、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
已婚须携带结婚证及双方身份证、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借记卡(I类)至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若不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人均数计算。
在户籍地购房还需携带购房地户口本;在工作地购房还需提供购房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意事项: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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