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遗属待遇领取是一次性的吗

导语 南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职工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此待遇只能领取一次。

  遗属待遇也叫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为一次性领取。

  2021年9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含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领取。

  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分别能领取多少抚恤金?

  人群一:在职职工

  某企业职工缴费年限15年,2021年10月因病离世,其遗属待遇计算如下:

  丧葬补助金: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即:4425×2=8850元

  抚恤金:9个月的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即:4425×9=39825元

  遗属待遇合计:8850+39825=48675元

  人群二:退休职工

  某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0年,2021年10月因病离世,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限2年,其遗属待遇计算如下:

  丧葬补助金: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即:4425×2=8850元

  抚恤金:12个月的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即:4425×12=53100元

  遗属待遇合计:8850+53100=61950元

  更多信息可查看:南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标准调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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