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职职工亲属遗属抚恤金待遇+申领地点

导语 南京在职职工亲属遗属抚恤金待遇参照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到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申领。

  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抚恤金标准:

  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足年的部分折算为年)确定发放月数。

  注: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遗属待遇不超过个人缴费本金之和(灵活就业人员以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的本金之和计算)。

  待遇领取计算举例:

  某企业职工缴费年限15年,2021年10月因病离世,其遗属待遇计算如下:

  丧葬补助金: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即:4425×2=8850元

  抚恤金:9个月的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即:4425×9=39825元

  遗属待遇合计:8850+39825=48675元

  待遇申领地点

  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单位或直系亲属到死亡人员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申领遗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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