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职工遗属待遇申领地点

导语 南京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死亡,其亲属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地点不一样。

  南京企业职工遗属待遇申领指南

  在职人员遗属申请:

  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单位或直系亲属到死亡人员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申领遗属待遇;

  退休人员遗属申请

  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死亡,直系亲属到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关系所属经办机构申领遗属待遇。

  注意:参保人员如果1992年1月前(不含)参加工作的,申报遗属待遇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核定视同缴费年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南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最新消息、缴费基数/比例、办理指南(查询/参保/缴费/转移/领取/变更)、养老待遇测入口等昕、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