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家暴4种类型 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

导语 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详见正文。

  更新于2021年12月3日

  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条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四种类型,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

  此外,条例规定,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报告家庭暴力行为。公民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符合见义勇为人员确认条件的,依法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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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后,可以向哪些部门和单位投诉、反映、求助?

  条例提出,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工会、青年团、残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民事诉讼,也可以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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