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医保要缴费多少年
导语 南京职工医保政策(含视同缴费年限)规定男职工和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三种人群缴费年限不同,具体来看正文。
《关于统一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宁人社〔2015〕169号)对医保缴费年限作出规定。详情如下:
【企业参保】
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足上述缴费年限的,按应补足的最长年限一次性足额缴纳。月补足标准为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
其中,在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缴费年限自2016年1月1日起逐月递增至不少于10年。
【灵活就业参保】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手续的,月补足标准实行两年过渡,过渡期内月补足标准暂按灵活就业人员当期月缴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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