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和哪些城市可以跨省办理户口迁移

导语 为进一步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江苏等12省(直辖市)部分户口迁移事项施行“跨省通办”。此政策自2021年11月15日开始,目前江苏已全面实施。

  江苏省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等11省(直辖市)跨省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场合:

  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迁入地公安机关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办理事项

  1、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2、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3、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4、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5、父母子女相互投靠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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