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户口迁移跨省办理实施时间

导语 目前江苏已全面实施五类户口迁移跨省通办,2021年11月15日开始,此政策一实施,异地居住居民再也不用担心没时间回原籍办理了。

  江苏等12省(直辖市)部分户口迁移事项施行“跨省通办”。此政策2021年11月15日开始,目前江苏已全面实施。

  拓展阅读:长三角地区新生儿跨省入户

  1.办理条件

  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

  2.办理材料

  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主要包括:

  1.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2.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3.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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