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产假天数为什么有的人多有的人少
导语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按照规定给不同情况女职工对应天数产假。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2月10日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延长产假天数。
1.生育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流产
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58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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