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情况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导语 南京社保规定,有三类人群不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例如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情况一起来看正文。

  南京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3)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人员。

  拓展阅读:城乡居民缴费年限养老金发放标准

  缴费年限每满1年可计发10元/月的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累计不超过150元/月

  下列年限可计发缴费年限养老金:

  (1)在本市按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含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年限);

  (2)本市居民养老保险的延长缴费年限;

  (3)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4)2008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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