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就业见习申请条件是什么?有学历要求吗?

导语 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参加就业见习。

  南京就业见习对象和期限如下:

  【政策对象】

  (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

  (2)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

  (3)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参加就业见习。

  【见习期限】

  (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3个月;

  (2)失业青年见习期可放宽至3—12个月。

  【个人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到岗见习的,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补贴至见习学员社保卡银行卡账户;非本市户籍人员到岗见习的,见习期间生活费补贴采取“先垫后补,留用结算”的方式按留用人数一次性拨付至见习单位(基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菜单栏回复【见习补贴】获取南京见习补贴申请入口/补贴标准/申请对象/见习时间/咨询电话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