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积金可以还南京公积金贷款吗

导语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信息互连,可以进行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一起来看。

  江苏省省直公积金可以进行逐月提取归还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问:什么是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

  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还公贷业务),是指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京中心)实现信息互联,对于缴存中心与贷款中心不一致的缴存职工,可在缴存中心签订《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协议书》(以下简称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还公贷协议),根据贷款中心传递的公贷信息,每月以转账方式划转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金额,用于偿还其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对于在省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而言,可以在满足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在省直中心申请签订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还公贷协议,来偿还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南京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本解读所称“申请人”,是指在省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签订跨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还公贷协议的职工。在南京中心的缴存职工申请签订协议的,参照南京中心有关业务规则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查看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查询入口+逐月还贷办理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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