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生落户迁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导语 大学生落户南京,报道后学校统一办理提供材料较少,如果入学时未办理,之后再次办理会比较麻烦,准备材料详见正文。
新生入学报到后,高校集中统一办理户口市外迁入
新生信息采集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录取通知书、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新生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移
在校期间可以随时申请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大学学生集体户,仍参照新生入学报到办理,不发准迁证,需提供:
①新生信息采集表
②居民身份证
③户口迁移证
④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⑤录取通知书
⑥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⑦大学学工处或保卫处开局的在校生证明
⑧本人申请户口迁入的申请书和相关情况说明。
注意:学生集体户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收取落户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集中统一办理。(无需本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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