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济适用房上市确认书有效期多久

导语 《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有效期为40天,逾期需要重新确认。详见正文。

  根据《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宁政发[2008]116号),《关于贯彻<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宁房管[2008]298号),《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宁建保字[2010]1131号):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应当向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查确认,符合上市条件的,向申请人开具《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有效期40天,逾期重新确认。


  《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办理材料

  1.契税完税发票

  2.购房发票

  3.《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或《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保障家庭成员结婚证

  5.保障家庭成员身份证

  6.保障家庭成员户口本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经适房】可查看南京经适房申请条件、材料、地点、流程,以及经适房上市买卖政策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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