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导语 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详见正文。

  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答: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一年期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现行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拓展阅读:南京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办理方法

  1、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的,需提前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受委托银行同意后,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部分贷款本金。贷款期限为一年的,须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2、提前部分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借款人可以选择缩短贷款期限或减少每月还款额。

  3、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的还款顺序:罚息,逾期贷款利息、本金,本期应还贷款利息、本金,提前还款应还利息,剩余金额用于归还贷款本金。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或全部贷款本息的,不收取违约金,但按照贷款合同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作调整也不退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查看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查询入口+逐月还贷办理方式等内容。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