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如何变更定点医院

导语 在南京进行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怎么选择医院?可以变更定点医院吗?变更条件是什么?一起来看。

  门诊专项治疗”指定医院必须在患者定点的三家医院中选择,若定点的三家医院均无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必须到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办理定点医院的变更手续.

  将有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医院变更为本人定点医院后,再到该院办理“门诊专项治疗”的登记手续。


  拓展阅读:南京医保局2020年6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及抗恶性肿瘤靶向药待遇保障的通知》中,明确加强抗恶性肿瘤靶向药使用管理——

  抗恶性肿瘤靶向药实行“定医院、定医师、定方案”管理。参保人须经三级医疗机构专科医师确诊,且符合国家药品目录医保支付的规定,在办理恶性肿瘤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后,按规定在选定的三级定点治疗医院直接结算门诊相关费用。

  恶性肿瘤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方案制定医师须经其所在三级医疗机构遴选并在市医保中心备案,未经备案医师核准的恶性肿瘤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查询南京各类人群医保参保、缴费、续保及相关问答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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