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参保人员申请门诊透析治疗办理流程一览
导语 需进行维持性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疗的慢性肾衰竭患者,可在指定医院中选择其中一家领表认定,审核准入手续详见正文。
领表
需进行维持性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疗的慢性肾衰竭患者,到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的任一家医院医保办或肾内科,领取《定点透析治疗资格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并填写个人资料。
认定
患者持《定点透析治疗资格审核认定表》、市民卡及相关就诊资料,请上述医院指定的审核专家审核认定,必要时做相关检查,经审核专家认定签字后,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同时,患者须在审核专家的指导下,选择适宜的透析方式,在《患者透析方式选择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
送件
用人单位(或区社保中心)经办人或患者及家属带审核确认后的《定点透析治疗资格审核认定表》和下列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办理审核准入手续:
①两次以上的肾功能和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②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③患者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④《患者透析方式选择知情同意书》。
注意事项:凡办理了门诊透析治疗的人员,慢性肾炎和肾功能不全“门慢”待遇自动终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查询南京各类人群医保参保、缴费、续保及相关问答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