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安置后能申请公租房吗

导语 在南京已领取拆迁安置补偿金或者安置房等保障房源,还能继续申请公租房吗?一起来看正文。

  如果在就业地已经领取拆迁安置补偿金或获得其他保障房,按要求不可以申请公租房。

  拓展阅读: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一)转借、转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承租房内居住的;

  (四)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拖欠租金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六)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整改的;

  (七)依照租赁合同应当解除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查看南京各区公租房最新消息,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人群、指南、租金补贴标准,公租房办理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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