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安置后能申请公租房吗
导语 在南京已领取拆迁安置补偿金或者安置房等保障房源,还能继续申请公租房吗?一起来看正文。
如果在就业地已经领取拆迁安置补偿金或获得其他保障房,按要求不可以申请公租房。
拓展阅读: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一)转借、转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在承租房内居住的;
(四)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拖欠租金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六)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整改的;
(七)依照租赁合同应当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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