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恢复退房摇号工作的通知
导语 2021年8月31日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恢复退房摇号工作的通知》,详见正文。
《关于恢复退房摇号工作的通知》
按照南京市关于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为保障疫情期间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原定于7月28日的商品房退房摇号将于9月6日进行退房摇号再销售。后期退房摇号工作如期开展。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
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拓展阅读:
2021年7月13日,南京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银行监管实施细则(试行)》,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住房租赁企业在监管银行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与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方式、权限、规程等事项。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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