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新规提升住宅品质 从三大方面助推城市空间品质提高

导语 2021年8月25日南京市出台新规,,从公共空间再优化、建筑设计再升级、停车设施保安全等三大方面,助推城市空间品质的提高。

  2021年8月25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该市发改委、建委、房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用地出让工作的通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的《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对外公开。

  从三大方面明确住宅提质新要求

  一直以来,南京市规划资源部门高度重视新建住宅品质,在规划条件、方案审查等方面,提出比国家、省既有标准和规范更高的要求。此次土地集中出让之际,该部门进一步拓展有关管控内容,从公共空间再优化、建筑设计再升级、停车设施保安全等三大方面,助推城市空间品质的提高。

  针对有的小区公共空间品质不足的情况,《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规定,配套设施尽量集中布设,避免零星布局;地下车库顶板覆土深度不得小于1.5米,以提高绿化景观品质。

  在建筑设计再升级方面,相关《通知》针对室外晾晒设施杂乱无序、自行封闭的阳台颜色形式风格迥异、紧临交通干线窗户不隔音等情况,从天际线处理、平面设计、室内及户型设计、立面设计、附属设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管控要求:地下车库地坪面层不得采用低品质水泥砂浆面层;立面应使用耐脏、耐老化、易清洗的高品质板材;当卧室、起居室(厅)布置在噪声源一侧时,外窗应采取三玻两腔等隔音降噪措施;新建的商品房小区应统一封闭阳台,并扩大阳台进深……这些要求十分细致,给人“小区里里外外都考虑到”的感受,传递出为群众着想的温度。

  在停车设施保安全方面,也有一系列高标准的管控要求。例如,居住区原则上应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形式,住宅建筑除访客车位和特殊车位外一般不得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泊位;进一步减缓非机动车坡度,提高坡道防滑要求;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该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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