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低保申请材料一览
导语 持有南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具体的申请材料见正文。
南京栖霞区低保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独生子女家庭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收入证明、房产证明,农村居民应提供土地承包经营证明;
3、申请之日前12个月家庭存款账户的流水单;
4、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且未就业的,应提供户籍地街镇以上人社机构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失业人员应提供人社部门发给的失业证明;
5、患病的,提供申请之日前1年内的诊断证明及治疗记录等材料;
6、其他特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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