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民阶梯电价相关内容

导语 南京市居民实行阶梯电价,其中对“一户多人口”电价和困难群体电价做出规定,详见正文。

  1、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标准

  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5183元/千瓦时。

  2760千瓦时<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57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5683元/千瓦时.

  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8283元/千瓦时;1—10千瓦时电价为0.8183元/千瓦时。

  2、其他居民生活用电

  不满1千伏电价为0.54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5383元/千瓦时

  3、其他用电标准:

  (1)一户多人口

  “一户多人口”以江苏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我省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认定依据。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每位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2)困难群体

  给予困难群体每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电量。执行范围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费】可获取南京电费查询入口、缴纳入口、南京电价标准以及供电营业厅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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