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上限+下限)

导语 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0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45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

  上限

  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0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4500元)

  下限

  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注: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有待公布。

  温馨提醒

  1.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

  2.因特殊情况延迟调整的应从2021年7月开始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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