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四区持居住证 社保六个月即可落户

导语 南京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持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即可落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

  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放宽,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2021年4月19日,南京市发布《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暂行办法》

  《四区落户暂行办法》规定的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落户条件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

  (一)持有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的居住地址属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的;

  (二)正在南京市缴纳,且连续缴纳六个月(含)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在江苏省外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可在南京市累计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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