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导语 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住院待遇标准表:
例:一位退休参保人员年度内首次在三级医院住院,住院总费用为16000元,其中住院费用中需要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为950元。该参保人员经住院保障后个人需负担多少?
1、首次住院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
1000元
2、进入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的范围内费用个人需负担:
(16000元-950元-1000元)×7%=983.5元
3、个人负担费用总计:
950元+1000元+983.5元=293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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