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导语 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住院待遇标准表:

  例:一位退休参保人员年度内首次在三级医院住院,住院总费用为16000元,其中住院费用中需要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为950元。该参保人员经住院保障后个人需负担多少?

  1、首次住院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

  1000元

  2、进入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的范围内费用个人需负担:

  (16000元-950元-1000元)×7%=983.5元

  3、个人负担费用总计:

  950元+1000元+983.5元=2933.5元

  >>推荐阅读南京职工医保零星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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