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者死亡后,因注销户口证明等需要,可以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相关材料想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1、申办人身份证;
2、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3、其他材料。
1、根据死亡情况,应到医疗卫生机构或街道居(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死亡证明凭证。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医院开具;
(2)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由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开具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由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2、准备好办理所需的材料,前往死者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办理死亡证明相关申请表和办理死亡证明。
注: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