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契税的征收范围是多少

导语 南京哪些人需要缴纳契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指的是什么?这里有答案,一起来看看。

  在南京市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注意

  1.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2.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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