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高淳区幼升小最新政策

导语 2019南京高淳区幼升小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报名条件有哪些?入学年龄要求几岁?报名时需携带什么材料?详见2019南京高淳区幼升小最新政策。

  2019南京高淳区幼升小最新政策

  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其法定监护人)一致。

  (一)小学

  1.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11日至12日持户口簿、房产证到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适龄儿童,由招生学校统一安排补报名,学校须在醒目处张贴公布补报名日期。

  (四)2019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未在规定时间前办理家庭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三者一致的,学校登记信息并上报区招考办。在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学位派定完成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020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学生及其监护人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入学工作管理

  (一)报名审核

  各义务教育学校须严格审核新生报名登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新生信息录入《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区招考办审核报名系统新生信息,与户籍、房产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将新生信息导入学籍库,与报名系统信息不符的学生都不予办理学籍。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新生信息审核和网上录入工作。

  (二)班额控制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加强入学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班级学额,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

  按施教区范围派定学位后,确有较大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确定的电脑派位实施办法和计划数进行招生。

  (四)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

  实行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与有关学校签订《入学管理工作责任书》,对于在招生入学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将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施教区范围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按城区(淳溪街道)、新区(古柏街道)和其他六个街镇进行划分。

  城区、新区以外的六个街镇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相对独立,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街镇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南京2019年各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在哪看(最新)

  2020年秋季招生时,根据生源和班额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多校划片过渡期

  关于户籍和住房审定的几种情况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有房产且常住。

  2.适龄儿童随老人(指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儿童在老人处落户,持老人的房产证报名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孩子的父母确实没有房产(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二是孩子出生后,父母与孩子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

  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居住在一起。如果父母有房产,即使父母与孩子户口在老人处从未迁移过,也须回到孩子父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

  (一)民办学校实行免试入学。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经批准公布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0%。区教育局组织招生电脑派位工作,并现场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三)民办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在规定时间进行发布招生简章、招生登记、自主招生等工作。

  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没有分配安置房产并且未重新购房的,凭拆迁证明资料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在家庭户籍施教区学校入学。

  2.有安置房且已交付的,凭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施教区学校入学。

  3.有安置房但还未交付的,适龄儿童父母于5月20日~21日,携带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和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到区招考办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申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高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高淳区实际居住满一年,方可向区教育局和区招考办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淳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至当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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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高淳区暂住的非高淳区户籍适龄儿童。

  (一)开发区企业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区开发区汇总后将申请名单和相关材料交区招考办,区招考办审核后统筹安排。

  (二)淳溪、古柏街道的随迁子女

  7月3日至4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区招考办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并填写《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现场审核通过并留存申请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材料项目,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可于7月20日再次提出申请。

  8月20日前,区招考办根据淳溪、古柏街道义务教育学校规模和接收能力,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并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入学安排名单,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名单上的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

  6月底前,各街镇中心小学和初中在学校醒目处张贴学校接受申请、审核材料的工作方案。

  7月上旬,其他六个街镇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居住证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或初中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四)工作要求

  随迁子女在高淳区申请义务教育入学的具体条件和工作要求见高淳教育网“招生考试”栏目中的《南京市高淳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管理办法》(高招办〔2019〕7号)。

  特殊儿童入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淳溪、古柏街道新建住宅小区备案要求

  目前,淳溪、古柏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是综合考虑区域内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学生数量、上学距离和交通状况等因素进行划定。为保证淳溪、古柏街道新增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能按时按序入学,开发商在规划建设时要向区教育局和区招考办备案,提供小区建设详细情况(包括住宅套数、期数、交付时间等),以备提前研究、合理安排业主子女入学。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要求需配建义务教育学校的,开发商要按时按规建设到位。

  凡开发商未按要求进行备案或未按要求配建学校而造成业主子女不能正常入学,其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照顾对象

  根据教育部、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要求,高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

  (一)烈士子女

  (二)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

  (三)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四)全国劳模子女

  (五)对高淳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人员子女

  以上照顾对象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入学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持符合照顾对象政策证明、家庭户口簿、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单位证明等材料,到区招考办领取申请表(照顾对象类型不同,所需提供材料不同,具体咨询区招考办);

  2.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主管单位审核并签章;

  3.6月15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区招考办;

  4.由区政府牵头,教育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经信局等部门会商确定审核通过名单,区招考办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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