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共有产权房公示名单一览(二季度)
导语 2017年二季度南京共有产权房公示名单已经出炉,包括首次置业家庭和新就业人员、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名单如下。
南京市首次置业家庭和新就业人员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名单公示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共有产权保障房: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
2、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现将300户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名单公示如下,以示监督。
二、具体名单
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名单公示
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共有产权住房保障:
1、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低于3074元;低收入低于1921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现将310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名单公示如下,以示监督。
二、具体名单
玄武区(24户)
秦淮区(59户)
建邺区(52户)
鼓楼区(12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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