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申请条件

导语 南京申请低保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南京申请低保具体有哪些审批程序?一起来关注。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申请审批程序:

  (1)户主或其委托人持书面申请、身份证、收入类证明、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还需持街道(镇)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和培训及推荐就业记录材料等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申请。

  (2)街道、镇委托社区居委会接受申请,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五日,征求群众意见并对申请人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街道、镇对社区居委会报送的保障对象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区、县民政部门。

  (4)区、县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对拟批准的,在其居住地公示五日,没有异议的,予以批准,并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核查。

  审批时限:

  区、县民政局自接受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但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在期限内。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由户主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组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后,报区、县民政局审核批准,按月发放保障金。

  咨询部门:南京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

  南京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南京低保补贴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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