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导语 南京出生证办理须知来了,一起来看。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一、《出生医学证明》为全国统一法律证件,一人一证一编号,一旦新生儿姓名打印在出生证上就不能修改或涂改,请您慎重考虑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姓,姓名用字必须准确,如需用冷僻字,须事先去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咨询。

  二、发证时新生儿母亲应亲自到场办理,若新生儿母亲未到场,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时需携带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无居民身份证的现役军人或外籍人士须带其他有效证件如军官证、士兵证、护照)。

  四、特殊情况依据上级文件办理。

  请各医院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具体情况,明确《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方便群众。

  南京医学出生证明委托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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