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是多少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此,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是: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十四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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