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ETC电子标签办理指南

  电子标签

  电子标签主要用于不停车收费系统,属电子产品应避免受到水浸、电击、强磁破坏,否则易造成失效。严禁故意损毁、破译、伪造、篡改或以其他方式破坏电子标签。

  1、安装要求

  电子标签由专人安装,须与车牌号相对应。电子标签一经安装,不得私自拆卸,拆卸会导致电子标签失效,失效后须携带电子标签到苏通卡客服中心进行重新激活。目前货车无法使用电子标签。

  2、ETC设备更换

  用户新购车辆、更新旧车后,请将旧车上的电子标签与苏通卡小心取下,驾驶新车并将车主身份证、新车行驶证等资料及旧车电子标签与苏通卡携带至客服中心办理变更业务。电子标签无法正常使用的,自办理之日起两年之内因非人为损坏的,可在苏通卡客服中心免费维护或更换。办理之日起两年后发生损坏的,需要客户重新购买。

  注:苏通卡客户办理资料中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武警警察身份证、台胞证、军官证、港澳通行证等。驾驶证、一代身份证、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等不再作为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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