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南京市结婚补办具体怎么办理呢,本地宝小编整理了详细流程,敬请参考。
补办条件
申请在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补领结婚证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原件。
3、当事人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4、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声明书》。
补办材料
1、本本人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
2、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补办材料详情及特殊情况:点击查看
补办流程
提交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补办地点
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南京市由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
1、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25-84701931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公园环洲(玄武门入口直行,童子拜观音假山右侧)
2、金陵STYLE浪漫中心结婚登记处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1:30,14:00~17:30
联系电话:025-69558188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08号
补办时限及费用
补办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补领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
补办费用
不收取费用
补领代办
补领结婚证代办条件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补领结婚证代办材料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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